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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2016年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的通知
2016-03-21 16:10     (点击: )

校内各系部、处室及相关教师:

根据四川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16年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川科奖〔2016〕03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2016年四川省科技奖励推荐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

四川省科技奖励包括四川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自然科学类、技术发明类、科技进步类和国际科技合作类。

二、基本要求

1.推荐项目或人选必须符合省科技厅有关文件(见附件)要求,并在省科技厅网站(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相关文件也可在此平台查阅下载)。

2.推荐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类提供的主要论文论著为公开发表三年以上(即2013年5月30日之前发表(出版))。

3.推荐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类及科技进步类要求项目技术应用已满三年 (即2013年5月30日之前应用)。

4.同一个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排名前三的完成人参加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审。

5.以同一技术内容的项目连续两年申报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自然科学类、技术发明类和科技进步类,经评定未授奖的候选人、候选单位,不得再次申报。

6.推荐的项目必须是经四川省科技研究成果档案馆登记的项目。

三、实行限额申报

今年将实行限额申报,具体限额等待四川省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另行通知。

四、报奖材料

1.四川省科技进步奖推荐书(纸质)4份(其中需有1份原件),推荐书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成册。

推荐书应完整、真实,文字描述应准确、客观,同时应注重材料的形式审查(按照《2016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手册》中“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材料形式审查主要内容”进行审查),从今年起,推荐材料经省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形式审查不合格的,将不提交评审,而不再反馈申报单位进行修改。

2.省科技进步奖科普类项目还需附4套科普作品。

3.全套技术资料及附件材料1套。

五、报奖截止时间

请报奖前需要作成果鉴定的老师在2016年5月20日前完成鉴定和成果登记。2016年5月21日前必须完成网上推荐书的填写,并将全部报奖材料报送科技处。

电话:89706330,89706058

联系人:邱老师,张老师 

附件:

1.关于做好2016年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川科奖〔2016〕3号)

2.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3.2016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手册

            科技处

          2016年3月21日
附件【附件3:2016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手册.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1: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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