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学期拟结题的课题,以及已申请延期于2016年6月底结题的课题(包括院级、纵向课题),请负责人准备好结题相关材料(包括结题报告、学术成果鉴定表、立项报告书、课题变更审批表、经费决算审核表等),若结题时经费中涉及学术成果鉴定费,需提供相关证明,且签字盖章有效。如果课题在研究过程中,确实有较大难度导致无法结题,可申请终止。请拟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于6月17前将结题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交科技处507室,逾期不予受理。
2.开展在研课题的阶段性检查对于加强课题跟踪管理,确保课题顺利进行与结题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请我院在研课题负责人务必重视,及时提交阶段性检查表(2015年12月前立项的在研课题)。如果课题在研究过程有延期、人员变更等,请课题负责人提交课题变更审批表。于2016年6月17日前将阶段性检查表或课题变更审批表的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稿交报科技处507室。
结题、中期检查相关材料请在“资料下载”中自行下载。
若有疑问,详询邱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89706330 89706058。
科技处
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