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近日已发布《关于开展食品轻纺和能源化工领域省专业技术研发中心优化重组的通知》,相关链接:
https://kjt.sc.gov.cn/kjt/gstz/2026/8/28/91f79799153a447a99e4022add743326.shtml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条件
根据通知要求,中心重组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建设主体。牵头建设单位为高校的,须以省内企业作为第一共建单位,共建单位原则上不超过3家。
(二)研发能力。中心独立使用的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科研仪器设备原值一般不少于300万元。
(三)人才队伍。中心固定科研人员一般不少于20人。
(四)管理团队。中心主任须具有高级职称,应为牵头建设单位或共建单位全职人员;中心副主任应配备45周岁以下科研技术骨干。
二、工作安排
因需协调推荐单位审核盖章,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务必于2026年10月8日12:00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报送至科技处,由科技处统一汇总办理。
三、联系方式
校内联系人:隋明(QQ: 573232218)、吴竞帆(QQ: 771593244)
科 技 处
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