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为进一步优化学校科研管理流程,使科研项目的立项与结题工作更好地契合教学科研年度规律。经学校研究决定,自2026年起,对院级课题、横向课题、科研创新团队及科研平台的申报与结题工作时间安排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内容
自2026年起,集中结题工作调整至上半年(5-6月)开展,集中立项工作调整至下半年(9-11月)开展。
二、具体时间安排(2026年度起执行)
(一)项目结题验收阶段(上半年)
1、时间窗口:2026年6月11日(暂定);
2、受理范围:
已立项,符合结题要求但尚未结题的院级课题。
按合同约定应在本年度上半年结题的横向课题。
建设期满需进行验收的科研创新团队(见附表)。
建设期满需进行验收的科研平台(见附表)。
3、工作内容:集中受理结题申请,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公布结题验收结果。
(二)项目申报立项阶段(下半年)
1、时间窗口:2026年11月19日(暂定);
2、受理范围:
新申报的院级课题。
新申报的科研创新团队。
新申报的科研平台(如校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
横向课题采取“随时受理、随时服务”的模式,不设集中申报时间,合同签订及备案工作常年进行,立项手续随到随办。
3、工作内容:发布申报指南,受理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评审,公示及下达立项通知。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提前规划:请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部)务必将此时间调整通知传达到每一位相关教师和科研人员,指导大家根据新的时间节点,提前规划好自己的科研进度,合理安排研究周期。
(二)注意衔接,确保质量:对于原计划在上半年申报、下半年结题的在研项目,请项目负责人根据新的时间表,倒排工期,确保研究工作按期高质量完成,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结题材料。
(三)规范管理,完善材料:科技处将根据新的时间安排,相应调整项目申报书、结题报告书等相关表格模板及填表说明,并于申报/结题工作启动前在科技处网站发布,敬请关注。
(四)横向课题服务:横向课题的合同签订、备案及过程管理服务不受此时间表限制,科技处将一如既往地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请各课题、科研创新团队、科研平台负责人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科技处联系。
附表 建设期满需进行验收的科研创新团队、科研平台一览表
科 技 处
2026年4月14日
附表
建设期满需进行验收的科研创新团队、科研平台一览表
序号 |
负责人 |
科研创新团队/科研平台名称 |
类型 |
立项时间 |
1 |
周文 |
发酵食品微生物资源开发与应用 |
科研创新团队 |
2022年 |
2 |
赖冬寅 |
智能化数字孪生技术开发与创新 |
科研创新团队 |
2022年 |
3 |
孙中生 |
玄武岩纤维先进复材应用技术与装备科研创新 |
科研创新团队 |
2022年 |
4 |
罗明凤 |
智能制造系统集成研发与应用 |
科研创新团队 |
2022年 |
5 |
隋明 |
农产品精深加工与资源化利用创新 |
科研创新团队 |
2022年 |
6 |
夏仁娟 |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科研创新 |
科研创新团队 |
2022年 |
7 |
魏明英 |
绿色饮料加工与质量控制工程技术研究平台 |
科研平台 |
2022年 |
8 |
何光春 |
轻工智能制造技术创新中心 |
科研平台 |
2022年 |
9 |
唐宏 |
数字创意产品设计创新中心产教融合平台 |
科研平台 |
2022年 |